本課程一向以財政法之各領域為檢討之對象,但亦不排斥行政法、社會保障法等公法領域課題之檢討,以符實際需要。實際運作時並將徵詢修習者之意見,以增強本課程之廣度。本學期仍延續此一向來之作法,除必要的公法領域(由修習者協議)外,主要將以「預算法」為對象,就理論與實務兩方面進行檢討。
如眾所知,預算法之研究在我國雖已歷有年所,但不論在研究深度與廣度兩方面,均有再行加強之必要,一方面俾使預算法之研究領域更為確立,另一方面亦可使實務運作有更標準之規範可資遵循。授課者前此雖著有「預算法之原理」一書,為國內之斯學研究略盡棉薄,但數年來學理增進與實務進展亦復不少,雅願藉此機會對預算法之研究作一全景式之回顧,以期吐舊納新,生生不息。再者,由於2014年8月底中國大陸人大已通過預算法修正,為近年來財政法研究之重大事件,甚有必要以學術眼光予以關注,兼以本院目前亦有研究本課題之大陸訪問學者程國琴教授等人來院訪問研究,本課程擬邀渠等專家參與討論,以明大陸近年來在該領域所獲致之研究成果如何?兼收攻錯之功。。
儘管如此,有鑑於此一領域之重要性,本學期擬與修習者一同挑戰此一課題。課程進行方式則採報告─評論─討論之方式。 |